在職場中向他人展現愛

當業務人員表現出他們更關心什麼對我最有益,而不是只專注於什麼對他們自己最有利時,確實會讓人

耳目一新。去年,我曾與一家科技公司的執行長,討論我們公司的軟體需求。這位執行長擁有一家深受

肯定的軟體公司,為許多非營利組織提供服務。

在聽完我說明公司的需求後,這位執行長的回答令我十分驚訝。他說:「我們的軟體或許可以配合你們

的需求,但老實說,瑞克(Rick),這並不是最適合你們的選擇。」如果有人這樣回答你,坦然承認向另

一家公司購買類似的產品,對你會是更好的選擇,你會有什麼感受呢?

我不知道你會怎麼想,但他坦誠的回應,讓我感到被重視,也感受到了被愛。這正是耶穌所教導的一個

非常真實的例子,祂勸勉我們:「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。」(路加福音 6 章 31

節)。銷售主管實際上,將自己置於我的立場,並坦承我們的機構,應該另尋在所需領域更具專業能力的

業者。

在商業世界中,人們往往只重視成交,不惜採取任何手段來達成目的。因此,有些人會誤導客戶,甚至

做出,明知無法兌現的承諾。他們所在意的只有成交、佣金和利潤。然而,身為基督徒,我們被吩咐在

每一次與人互動和相處時,都要向他人展現祂的愛。無論是提出銷售方案、進行日常交談,或試著幫助

別人解決所面對的問題。

聖經教導我們,愛,是無條件的,有時甚至是犧牲性的愛,是服事主和他人的標誌之一:「親愛的弟兄

啊,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從神來的。凡有愛心的,都是由神而生,並且認識神。」(約翰一書 4

章 7 節)。說真話,即使會使我們個人蒙受損失,或對我們想要達成的目標產生負面影響,也是我們在

職場中向他人彰顯基督之愛的一種方式。

在新約腓立比書中,我們發現一個有意思的對比,顯示我們如何在競爭激烈、甚至經常不擇手段的職場

中與眾不同。聖經教導我們行事為人要 「使你們無可指摘,誠實無偽,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

的兒女。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,」(腓立比書 2 章 15 節)。請注意,這裡並不是說我們就

是那光,而是說我們要「好像明光照耀」。換句話說,我們更像是月亮,反射太陽的光芒。我們所反映

的是基督的愛。

在銷售過程中保持誠實,除了能使我們有效地成為 「基督的大使」(哥林多後書 5 章 20 節),還能帶來

另一個益處:建立信任,讓現有及潛在的客戶知道,他們可以信賴我們。舊約箴言清楚地說:「行正直

路的,步步安穩;走彎曲道的,必致敗露。」(箴言10章9節),「正直人的純正必引導自己;奸詐人的

乖僻必毀滅自己。」(箴言11章3節)

先前提到的那位執行長選擇坦白承認,他們的軟體產品無法滿足我們的需求。但他知道,當我們日後有

其他軟體需求時,我們會有信心考慮他的公司,也會向別人推薦他是一位值得信賴的人。當我們領受了

愛,也會想要向別人展現愛。

@2026版權所有。經許可改編自「UBN誠信時刻」,關於職場工作中信仰議題的評論。UBN(非常規企業

聯盟)是一個服務小型企業界的國際性職場信仰事工。UBN的官網:www.unconventionalbusiness.org挑戰思考

本週,試著暫停片刻,思考在職場中展現愛,意味著什麼,即使是對陌生人或不太熟悉的人也是如此。

與一位朋友、導師、信任的顧問或你所參與的分會討論這個問題,鼓勵他們分享自己的觀點。

備註:如果你有聖經,想閱讀更多相關的內容,請參考下面的經文:

羅馬書 13 章 8–10 節

13: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

13:9 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
13: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
羅馬書 15 章 2 節

15:2 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,使他得益處,建立德行。

哥林多前書 10 章 23–24 節

10:23 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

10:24 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。

加拉太書 5 章 24 節

5: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
腓立比書 2 章 3–4 節

2:3 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

2:4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

反省與問題討論

第一、 你是否曾有過類似的經歷,遇到一位業務人員承認他們的產品或服務不適合你的需求呢?或者

你是否曾處於這樣的立場,告訴潛在客戶,他們與另一家公司合作會更好呢?

第二、 為什麼當一筆交易可能因此難以成交時,向他人展現正直與愛是如此困難呢?

第三、 「愛」並不是我們在商業和職場世界中經常聽到的詞,因此當我們看到它付諸行動時,幾乎讓

人感到震驚。耶穌說我們要「愛鄰舍如同愛自己」。在進行商業交易時,你多常想到這一點呢?

第四、 思考一下,直率坦誠地說明你的產品或服務能做什麼、不能做什麼,還能帶來哪些其他好處。

如果承認自己所銷售的產品,並不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後,再也沒有「第二次機會」,那麼你所

展現的「愛」仍然值得嗎?